葛瑞夫茲氏症
葛瑞夫茲氏症的治療選項包含放射碘、抗甲狀腺藥物以及外科切除。根據2011年的調查,59.7% 的美國醫師會選擇放射碘作為第一線的治療選項。而1991年的調查顯示,77% 的歐洲醫師以及 88% 的日本醫師會以抗甲狀腺藥物為優先選擇的治療方式。目前科學上還沒有這三者以外治療選項。
除了患者、醫師的偏好以及風土民情之外,其他客觀臨床因素也會決定這三種治療方式的選擇。
較傾向使用放射碘的臨床情境:
- 患者有生育計劃 (但須避孕 6 個月以上,以使得甲狀腺素指數穩定)。
- 有其他會造成外科風險增加的疾病。
- 頸部先前曾經開刀過或受到放射線暴露。
- 缺乏有經驗的外科醫師(high-volume thyroid surgeon)。
- 抗甲狀腺藥物禁忌症。
- 先前接受抗甲狀腺藥物卻無法達到甲狀腺功能正常。
- 合併有甲狀腺毒性週期性麻痺症 (periodic thyrotoxic hypokalemic paralysis)。
- 合併有右心衰竭。
- 合併有肺高壓。
- 合併有鬱血性心衰竭。
放射碘的禁忌症:
- 懷孕中或正在哺乳。
- 強烈懷疑或已經證實 甲狀腺惡性腫瘤。
- 無法配合輻射安全注意事項者。
- 計畫在4-6個月內懷孕。
較傾向使用抗甲狀腺藥物的臨床情境:
- 較容易透過藥物治療成功的族群 (疾病較輕微者、甲狀腺腫大較輕微者、TRAb效價較低者;尤其是女性)。
- 懷孕中。
- 老年人或其他疾病造成外科風險或預期餘命有限者。
- 住在安養機構而無法配合輻射安全注意事項者。
- 頸部先前曾經開刀過或受到放射線暴露。
- 缺乏有經驗的外科醫師(high-volume thyroid surgeon)。
- 中重度活躍性葛瑞夫茲氏眼病變 (Graves' Ophthalmopathy)。
- 需要較快矯正甲狀腺素濃度時。
抗甲狀腺藥物的禁忌症:
- 已知對抗甲狀腺藥物有嚴重不良反應或過敏。
較傾向使用外科切除的臨床情境:
- 患者在半年內有懷孕計劃 (但須先使甲狀腺激素指數穩定)。
- 較嚴重的甲狀腺腫大 (≥80 公克)或造成有症狀的壓迫。
- 甲狀腺攝取放射碘的程度較低。
- 強烈懷疑或已經證實甲狀腺惡性腫瘤。
- 合併有較大的甲狀腺結節 (尤其是 ≥4 公分、甲狀腺造影顯示該結節功能低下或無功能)。
- 合併有副甲狀腺亢進需要外科切除者。
- TRAb 效價較高。
- 中重度活躍性葛瑞夫茲氏眼病變 (Graves' Ophthalmopathy)。
外科切除的禁忌症:
- 有其他會造成外科風險增加的疾病。
- 缺乏有經驗的外科醫師(high-volume thyroid surgeon)。
- 懷孕中屬於相對禁忌症,而非絕對禁忌症。但通常只會在需要較快矯正甲狀腺素濃度時才會採用。
- 可以的話會選擇在妊娠第二期(second trimester)。因為麻醉藥物在妊娠第一期(first second trimester) 可能造成畸胎或流產;而妊娠第三期(third first second trimester)的手術可能造成早產。即便在妊娠第二期也並非完全沒有風險,仍有4.5%-5.5% 可能會有早產的機率。
以下是這三種治療方式的在不同情況下的優先順序:
放射碘 | 抗甲狀腺藥物 | 外科切除 | |
---|---|---|---|
懷孕中 | 禁忌症 | 優先,但要小心 | 可接受,但要小心 |
有外科風險 | 優先 | 可接受 | 禁忌症 |
非活躍性葛瑞夫茲氏眼病變 | 可接受 | 可接受 | 可接受 |
活躍性葛瑞夫茲氏眼病變 | 需考慮嚴重程度等因素 | 優先 | 優先 |
肝疾病 | 優先 | 要小心 | 可接受 |
對抗甲狀腺藥物有嚴重副作用 | 優先 | 禁忌症 | 可接受 |
頸部先前曾經開刀過或受到放射線暴露 | 優先 | 可接受 | 禁忌症 |
缺乏有經驗的外科醫師 | 優先 | 可接受 | 禁忌症 |
較容易透過藥物治療成功的族群 | 可接受 | 優先 | 可接受 |
甲狀腺毒性週期性麻痺症 | 優先 | 可接受 | 優先 |
肺高壓、鬱血性心衰竭 | 優先 | 可接受 | 禁忌症 |
有其他共病的老人 | 可接受 | 可接受 | 禁忌症 |
強烈懷疑或已經證實甲狀腺惡性腫瘤 | 禁忌症 | 特定情況下才考慮 | 優先 |
合併有大的甲狀腺結節 | 特定情況下才考慮 | 可接受 | 優先 |
同時有副甲狀腺亢進 | 特定情況下才考慮 | 特定情況下才考慮 | 優先 |
上述治療的比較如下:
放射碘 | 抗甲狀腺藥物 | 外科切除 | |
---|---|---|---|
優點 | 不須住院,一次性治療,低成本,副作用少,可使甲狀腺腫大縮小 | 不須住院,較不會造成甲狀腺低下,沒有輻射和手術風險,成功率約40-50% | 快速達到甲狀腺功能正常,不易復發,沒有輻射風險,快速改善甲狀腺腫大造成的壓迫,可得到確切組織學證據 |
缺點 | 輻射風險,過渡時期會有甲狀腺發炎,甲狀腺腫大太過嚴重時效果較差,大多數病人會變成甲狀腺低下 | 較易復發,調整劑量時需要常常抽血,大約 5% 患者會有副作用 | 以甲狀腺低下為治療目標,有手術相關的風險 |
兒童或青少年
根據美國甲狀腺學會的建議,未成年葛瑞夫茲氏症的患者可考慮的治療方式有:甲硫嗎唑 (Methimazole,一種抗甲狀腺藥物)、放射碘、外科切除。然而這三種治療方向在未成年的患者相較於成年患者都有其不同的考量。
首先,抗甲狀腺藥物中的丙硫氧嘧啶 (Propylthiouracil,PTU,一種抗甲狀腺藥物)有可能導致不可逆的肝臟受損,所以在兒童的族群會選擇甲硫嗎唑為第一優先的藥物。大約有 20% 的患者會有輕微副作用,大約 1% 會有較重大的副作用。更長期的治療,也增加藥物副作用的風險。副作用可能有 蕁麻疹、關節痛、白血球低下 (甚至伺機性感染)、血管炎、史帝芬-強生氏徵候群等等。因為只有少數的患者會在藥物控制一段時間之後痊癒,多數的患者在治療一段時間之後,還是需要放射碘或外科切除做處理。
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的長度一般建議 1-2 年。期滿之後,可以逐漸調低劑量觀察甲狀腺功能是否達到正常範圍。若仍未痊癒,需要思考是否要繼續進行藥物治療,或改用放射碘/外科切除做徹底的治療。
放射碘在小於五歲的患者有較高的風險導致癌症,尤其是甲狀腺癌。這種風險會在年紀較大的族群有趨緩的趨勢,所以在患者年紀小於五歲時會盡量避免放射碘。
相較於成人,外科切除在兒童族群有較高的風險,所以傾向作為放射碘的替代方案。